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清迈总领事馆经贸之窗

Economic and Trade Service of 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Chiang 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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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驻清迈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是商务部派驻泰北地区管理和促进中国同泰北地区开展商务合作的代表机构,是驻清迈总领事馆的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发挥“窗口、桥梁、协调、交涉、服务”的作用,促进中国与泰北地区经贸合作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健康发展。主要职责是:

  1、宣传我国的对外经贸政策,加强双边沟通与交流,疏通和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经贸关系的发展。

  2、根据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办理与泰北地区各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商签经济贸易合作协议的有关事宜。

  3、研究分析驻在国的经济形势、经贸政策、市场情况等,给企业提供更多的指导和咨询;为国内决策机构及双边贸易、投资等经贸活动提供服务,探讨扩大双边经贸合作的多种有效方式。

  4、加强第一线的指导和协调,研究提出市场开发和增强出口商品竞争力及进出口方面的意见,并负责对驻泰中资机构的指导、协调和保护工作。

  5、积极开展对外活动,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建设成就,扩大我国对外影响,介绍国内和泰北地区的投资环境,为中外企业提供有关经贸咨询服务,研究提出吸收外商投资和向海外投资的具体意见,积极为双向投资和合作创造条件。